各位老师:
根据学院教学和毕业工作安排,2016年毕业清考工作于4月25日-4月29日进行,本次清考涉及科目234门,454人次。请各位老师登录“信息管理系统-考核管理-第二次补考-第二次补考考试安排信息查询”查看清考安排,完成监考任务。
考查科目及部分自主安排考试由课程承担系在4月29日之前安排考核,学生名单见附件。
注意事项:
1、监考老师考前半小时到教务处领取试卷;
2、主考老师请在考试结束前十分钟到教务处准备接收试卷;
3、清考成绩登记必须在考核结束三天内完成。
请各系提醒清考学生按时参加考试,严格遵守考试纪律,尤其是考查科目学生须主动与课程承担系联系,4月29日前参加考核。
教务处
2016年4月18日